全面实行“河长制”……新修订的《无锡市河道管理条例》12月1日起实施
12月1日起,新修订的《无锡市河道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正式施行。《条例》共六章50条,重点围绕全域美丽幸福河湖建设、健全河道管理体制、强化河道规划与治理、规范河道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等方面做出规定,为无锡的太湖治理、美丽河湖建设、河道长效管护等提供法律保障。
2009年,无锡在全国率先制定《河道管理条例》,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理顺河道管理体制机制,全市河湖环境面貌明显改善,水利服务改善民生效果成效显著。但目前,无锡市在太湖治理、美丽河湖建设、河道长效管护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,迫切需要运用法律思维建章立制,着力解决诸如水域保护、河道岸线管控、生态环境修复等关键问题,修订条例是解决当前河湖保护管理问题的重要途径。
其中,关于“美丽河湖建设”,《条例》规定河道治理应当注重保护、恢复河道及其周边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景观,推动传承和弘扬水文化,发挥河道旅游、生态和景观功能,鼓励、支持开展涉水旅游、涉水运动、涉水休闲等活动;关于“河道长效管理”,《条例》规定无锡市全面实行“河长制”,建立河长制工作考核评价制度,保障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,推动河长履职从“有名有责”转向“有能有效”;关于“河道治理”,《条例》从规划与治理、保护与管理、开发利用等方面对河道治理、生态保护、环境监测、安全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、标准和责任,对“断头浜”治理、“河湖清淤”等作出明确规定。
无锡市人大相关人士此前受访时称,《条例》的修订将有助于破解当前无锡河湖保护管理中的一批迫切问题,比如:如何处理好城市发展和河道保护之间的关系,如何既服务重点工程建设又确保水域总量不减少,如何加强水网建设与推进“断头浜”整治,如何破解水上运动旅游休闲等新业态管理,如何解决太湖治理和河道疏浚的淤泥去向……通过建章立制,无锡运用法律思维推动城市发展和河道保护双赢,实现河湖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。
扬子晚报/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
校对 李海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