堵塞漏洞/议员倡修例规管营销手法

目前本港没有专项法例规管长者讲座,不过讲座上的口头承诺及产品介绍,也受到《商品说明条例》管制,医疗声称也受到《不良医药广告条例》规范。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主席陈凯欣认为,针对长者讲座营销手法,夸大产品功效,可以在相关《条例》中加入附例,堵塞漏洞。  陈凯欣指出,不少长者保健讲座只举办一段短时间,当长者们购买保健产品回家,服用或使用几个月后,才发觉身体状况没有任何改善,但展销场地已经人去楼空,往往难以追究,“但只要不涉及威逼,实际上买卖双方,一个肯买,一个肯卖,一般情况下实在难以追讨。”  她建议,在《商品说明条例》和《不良医药广告条例》之中,加入附加条例,包括涉及营销夸大的内容,可以控制卖方违例,方便相关部门执法,海关可以派员乔装顾客,透过“放蛇”执法行动,打击不良商户。  陈凯欣又特别提到,发现近年有不少商户销售类似保健产品,找来明星宣传并夸大产品功效,但有关产品未必具有足够的科研实证,呼吁长者不要尽信广告;至于听讲座送礼品或购物大优惠,要紧记便宜莫贪,正所谓“边有咁大只蛤乸随街跳”。  消委会表示,虽然本港目前并没有制订法例规管医疗讲座或保健产品试用会,但讲座或试用会上的口头承诺及产品介绍受《商品说明条例》规管,医疗声称亦受《不良广告(医药)条例》规管。然而,长者若遇到不良销售手法时,举证往往存在困难,未必有能力细说推销的过程,要追究实非易事。\港闻报记者 冯锡雄